图书介绍

孙中山先生遗教【2025|PDF下载-Epub版本|mobi电子书|kindle百度云盘下载】

孙中山先生遗教
  • 王天恨编辑 著
  • 出版社: 民智书局
  • ISBN:
  • 出版时间:1926
  • 标注页数:800页
  • 文件大小:66MB
  • 文件页数:802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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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建国方略之一 心理建设 孙文学说 行易知难1

第一章 以饮食为证1

第二章 以用钱为证15

第三章 以作文为证29

第四章 以七事为证37

第五章 知行总论53

第六章 能知必能行63

第七章 不知亦能行87

第八章 有志竟成97

建国方略之二 物质建设 实业计划121

序121

甲 交通之开发131

乙 商港之开辟132

丙 铁路中心及终点并商港地设新式市街各具公用设备132

丁 水利之发展132

戊 设冶铁制铜并造士敏土厂之大工厂以供上列各项之需132

己 矿业之发展132

庚 农业之发展133

辛 蒙古新疆之灌溉133

壬 于中国北部及中部建造森林133

癸 移民于东三省蒙古新疆青海西藏133

第一计划135

第一部 北方大港136

第二部 西北铁路系统 插第一第二图139

第三部 蒙古新疆之殖民143

第四部 开濬运河以联络中国北部中部通渠及北方大港145

第五部 开发直隶山西煤铁矿源设立制铁炼钢工厂146

第二计划149

第一部 东方大港 插第三第四图149

第二部 整治扬子江 插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图155

第三部 建设内河商埠168

第四部 改良扬子江之现存水路及运河176

第五部 创建大士敏土厂182

第三计划183

第一部 改良广州为一世界港 插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图183

第二部 改良广州水路系统 插第十四第十五图191

第三部 建设中国西南铁路系统 插第十六图200

第四部 建设沿海商埠及渔业港 插第十七图207

第五部 创立造船厂219

第四计划221

第一部 中央铁路系统222

第二部 东南铁路系统232

第三部 东北铁路系统238

第四部 扩张西北铁路系统249

第五部 高原铁路系统259

第六部 设机关车客货车制造厂268

第五计划269

第一部 粮食工业270

第二部 衣服工业275

第三部 居室工业278

第四部 行动工业282

第五部 印刷工业284

第六计划285

第一部 铁矿286

第二部 煤矿287

第三部 油矿288

第四部 铜矿288

第五部 特种矿之采取289

第六部 矿业机械之制造290

第七部 冶矿厂之设立291

附录299

关于广东至重庆与兰州支线之借款与建筑契约草案299

驻京美国公使纳恩施君覆函译文306

美国商务总长复函一通309

意大利陆军大臣嘉域利亚将军复函310

北京交通部顾问之铁路专门家碧格君投函311

美国名士寓居罗马以世界中都计划著名之安得生君复函311

建国方略之三 社会建设 民权初步315

序315

卷一 结会333

第一章 临时集会之组织法333

一节 会议之定义333

二节 会议之规则333

三节 会议之种类334

四节 召集之通式334

五节 开会之秩序334

六节 主座之选举335

七节 被指名者多人335

八节 指名之附和336

九节 选举书记等336

十节 委员会337

第二章 永久社会之成立法337

十一节 立会337

十二节 章程及规则339

十三节 职员339

十四节 职员之选举340

十五节 其他之选举342

十六节 无人当选342

十七节 大多数与较多数342

十八节 团体之成立343

第三章 议事之秩序并额数343

十九节 循行之事343

二十节 议事之公式秩序344

二十一节 额数定义345

二十二节 额数为开会前之必要346

二十三节 开会后缺额之效力346

二十四节 数额数之法347

第四章 会员之权利义务347

二十五节 会长之义务347

二十六节 会长之权利348

二十七节 会员之权利义务349

二十八节 副会长并书记之权利义务349

二十九节 全体之权限并缺席废置特别会等之规定351

三十节 特务会议351

卷二 动议353

第五章 动议353

三十一节 动议353

三十二节 处事之手续353

三十三节 动议之措词354

三十四节 何时可发动议354

三十五节 手续之演明式355

三十六节 附和动议355

三十七节 附和之形式356

三十八节 极端之当避357

第六章 离奇之动议并地位之释义357

三十九节 收回动议之公例357

四十节 收回之演明式358

四十一节 例外之事358

四十二节 分开动议358

四十三节 对等动议359

四十四节 地位释义359

四十五节 地位之讨得360

第七章 讨论360

四十六节 讨论之权利360

四十七节 讨论之定义360

四十八节 何时为讨论之秩序361

四十九节 讨论法演明式361

五十节 限制讨论之例362

五十一节 演明式364

五十二节 驳论言辞365

五十三节 竞争地位365

五十四节 逊让地位366

五十五节 讨论之友恭367

五十六节 一致许可368

第八章 停止讨论之动议368

五十七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用法368

五十八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效力369

五十九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讨论370

六十节 停止讨论动议之演明式370

六十一节 停止动议与本题动议之别371

六十二节 停止动议对于他动议之效力371

六十三节 停止动议对于本题一部分之效力371

六十四节 定时停止讨论372

第九章 表决372

六十五节 表决方式372

六十六节 举手并起立373

六十七节 采法宜定373

六十八节 拍掌不宜用以表决373

六十九节 两面俱呈374

七十节 表决疑问374

七十一节 同数375

七十二节 主座之特权375

七十三节 主座有表决之权利375

七十四节 点名表决376

七十五节 投票表决377

七十六节 由少数或多于大多数以取决377

第十章 表决之复议377

七十七节 复议之定义377

七十八节 复议动议之效力377

七十九节 何时可发复议动议378

八十节 何人可发复议动议378

八十一节 折衷办法379

八十二节 讨论复议379

八十三节 得胜之方面释义379

八十四节 复议之演明式380

八十五节 不能复议之案381

八十六节 复议动议宜慎用381

八十七节 取消动议381

八十八节 两动议之功效382

卷三 修正案383

第十一章 修正之性质与效力383

八十九节 修正之性质383

九十节 修正案须有关系383

九十一节 修正案之效力384

九十二节 第一及第二之修正案385

九十三节 第一第二修正案之演明式386

九十四节 同时多过一个之修正案387

九十五节 先事声明388

九十六节 接纳修正案389

第十二章 修正案之方法390

九十七节 修正之三法390

九十八节 宣述修正案之方式390

九十九节 加入方法391

一百节 加入案之否决效力392

一百零一节 改变意思之必要392

一百零二节 删除之法393

一百零三节 删去修正案否决之效力393

一百零四节 删去案呈决之方式394

一百零五节 所弃之字可加入他处394

一百零六节 不字394

一百零七节 删去而加入之法394

一百零八节 删去而加入修正案否决之效力395

一百零九节 替代396

第十三章 修正案之例外事件396

一百一十节 款项及时间之空白396

一百十一节 人名398

一百十二节 不受修正之动议398

一百十三节 复议案398

一百十四节 修正之秩序399

卷四 动议之顺序401

第十四章 附属动议之顺序401

一百十五节 顺序之定义401

一百十六节 独立动议附属动议401

一百十七节 七种附属动议及其顺序等级402

一百十八节 议案顺序之演明式403

一百十九节 七种附属动议之的406

一百二十节 定秩序之理由406

第十五章 散会与搁置动议406

一百二十一节 散会动议406

一百二十二节 独立之散会动议407

一百二十三节 散会议之限制407

一百二十四节 散会之效果407

一百二十五节 有定时间408

一百二十六节 置搁动议408

一百二十七节 置搁议之效力409

一百二十八节 抽出之动议409

第十六章 延期动议410

一百二十九节 有定时之延期410

一百三十节 其效力410

一百三十一节 此议之限制412

一百三十二节 期无延期412

一百三十三节 此议之效力412

第十七章 付委动议413

一百三十四节 付委413

一百三十五节 付委议之效力414

一百三十六节 带训令之付委议415

一百三十七节 问题之一部分416

一百三十八节 委选之事宜416

一百三十九节 独立之付委议416

第十八章 委员及其报告417

一百四十节 委员之性质417

一百四十一节 委员之权限417

一百四十二节 报告419

一百四十三节 报告之呈递419

一百四十四节 要求报告420

一百四十五节 少数之报告420

一百四十六节 报告之演明式421

一百四十七节 复付委421

卷五 权宜及秩序问题423

第十九章 权宜问题423

一百四十八节 权宜问题之性质423

一百四十九节 权宜问题之定义424

一百五十节 效力424

一百五十一节 演明式425

第二十章 秩序问题426

一百五十二节 秩序问题之定义426

一百五十三节 主座之职务427

一百五十四节 秩序问题之效力427

一百五十五节 申诉427

一百五十六节 申诉表决之同数票428

一百五十七节 顺序428

一百五十八节 秩序问题及申诉之演明式429

结论436

附录章程并规则之模范439

议事表443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447

三民主义451

自序451

民族主义第一讲453

民族主义第二讲471

民族主义第三讲489

民族主义第四讲503

民族主义第五讲519

民族主义第六讲533

民权主义第一讲551

民权主义第二讲573

民权主义第三讲591

民权主义第四讲611

民权主义第五讲633

民权主义第六讲659

民生主义第一讲687

民生主义第二讲717

民生主义第三讲741

民生主义第四讲765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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